足协评议:李可铲球力度和接触程度不构成严重犯规 不应出示红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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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月09日讯 4月8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五期(20250408期)裁判评议工作。

足协评议表示:中超联赛第4轮,上海申花VS云南玉昆,比赛第77分钟,上海申花23号队员铲球后,脚部与云南玉昆14号队员腿部发生接触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
对于此判罚,评议组一致认为:上海申花23号将球铲出后接触对方腿部,剐蹭对方小腿球袜及护腿板,其力度和接触程度不构成严重犯规,不应出示红牌,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警告。裁判员临场决定错误,漏判犯规和黄牌;因不属于红牌事件,VAR未介入正确。


据此前报道,中超第四轮上海申花主场3-1逆转云南玉昆,针对本场比赛中出现的多次争议判罚。云南玉昆俱乐部连夜收集材料,准备就当场比赛主裁黄翼领衔的当值裁判组,作出的3次争议判罚向中足联提出申诉。

足协公布的评议是比赛第77分钟,申花球员李可抢球时,其右脚明显蹬在了客队外援内内左腿迎面骨上,但裁判员未对此动作进行判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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